东方支付平台原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阻止使用通告
提醒。。
新一代支付系统即将上线,即财关库银系统。自2018年9月30日起,东方支付关闭,启动新支付系统,请各纳税收支口企业跟银行签合约,如企业不签约只能银行柜台缴税,详细参考海关总署2018年74号通告。
海关总署通告2018年第117号(关于原海关电子税费支付系统阻止使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收支口货物海关税款支付的便捷性,提高税款入库效率,海关总署决议自2018年10月1日起阻止使用原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原电子支付系统”),并切换到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1日起,原电子支付系统阻止运行,海关不再向第三方支付平台传输税单及包管金数据。企业可选择柜台支付方法或登录“简单窗口”、“互联网+海关”平台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缴纳海关税费,详细操作见海关总署2018年第74号通告。
二、自2018年9月15日起,阻止使用原电子支付系统的电子担保功效。经海关确认相关保函涉及税款已所有缴纳的,担;箍缮昵胪嘶挂斜:。
三、加入新一代电子支付营业的企业应在海关审结报关单天生电子税款信息之日起10日内发送税(费)扣税指令并完成税款支付。未在划定限期内发送税(费)扣税指令并完成税款支付的,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转为柜台支付。
四、海关总署2011年第17号、53号通告,2014年第78号通告,2015年第24号通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废止。
特此通告。